关于推荐第十二届校研究生会成员工作的通知
研字〔2014〕61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在校研究生:
为充实校研究生会队伍,完善我校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工作体系,更好地为广大研究生同学服务,现将2014-2015学年(第十二届)校研究生会纳新、换届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校研究生会的纳新、换届工作,在研究生处指导下,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纳新人选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高,遵守校纪校规和研究生会的规章制度,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意识;
2.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
4.在同学中享有良好声誉,能代表广大同学的利益,反映广大同学的心声;
5.201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原则上不予推荐。
三、工作程序
1.校研究生会由主席团负责日常工作,下设秘书处、宣传部、学术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女生部、社团部、外联部等部门
2.校研究生会纳新,由研究生本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鲁东大学第十二届校研究生会干部申请表》(见附件1),研究生导师和学院党总支填写推荐意见,每个学院可推荐1-2人,研究生数多的学院可推荐3人。
3.第十一届研究生会成员留任的,须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会干部留任申请表》(附件2),于11月4日前报送给第十一届研究生会主席。
4.研究生处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和第十一届校研究生会成员留任情况,指导完成本次校研究生会换届工作。
请各学院于2014年11月4日前将推荐名单及《鲁东大学第十二届校研究生会干部申请表》报研究生处(北区2号办公楼200室)。
联系人:宋传广 电话:6654914
附件:1.《鲁东大学第十二届校研究生会干部申请表》
2.《鲁东大学研究生会干部留任申请表》
研究生处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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