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程序
1.申请人如实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退宿申请表》一式五份,并请家长签署书面意见。
2.班主任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说明学校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提出参加学校正常活动的要求,做谈话记录后在其《退宿申请表》中签署明确意见。
3.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及《退宿申请表》到所在学院团总支,由团总支书记进一步进行安全及注意事项等内容的教育,并做记录后签署明确意见,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签字,加盖公章。
4. 申请学生持《退宿申请表》到公寓楼交接公物,由公寓管理员签字确认。
5. 申请学生持《退宿申请表》到研究生院管理科(北区2号办公楼200室) 审批,由研究生管理科科长签字,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6. 申请学生本人持《退宿申请表》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北区24#公寓楼101室)办理登记,具体办理学生退宿手续并向财务处说明免收住宿费事宜。
7.申请人持《退宿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有关退、免住宿费手续,校财务处为审批内容齐全的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后,将《退宿申请表》收存备查。
二、退宿学生注意事项
1.遵纪守法,讲道德、讲礼貌、讲文明。
2.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骚扰。
3.正确处理租赁关系。
4.学生因个人原因申请到校外住宿而办理退宿的,需提供家长知情同意保证书、本人安全自律承诺书、家长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鲁东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登记表》,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