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导师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新增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校内导师和校外学术学位导师遴选条件按照《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0〕15号,附件1)。校外导师遴选条件按照《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4〕31号,附件2)规定执行。
二、遴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由所在一级学科负责人或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审核签字。
2.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签字。
3.学院拟定推荐新增研究生导师名单,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对材料进行复审。
5.学校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并拟定新增导师名单。
6.研究生处对拟新增导师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7.校长办公会审议拟新增导师名单,通过后进行公布。
三、遴选类别及要求
1.首次申报研究生导师
面向我校所有博士、硕士学位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领域,首次申报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
申请人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3)。
2.申请兼任交叉学科导师
已具有相关学科导师资格,申请跨学科兼任区域国别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交叉学科的教师。“相关学科”请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
申请人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3)。申请表需原学科负责人和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同时需要兼任学科负责人和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3.申请变更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
已具有导师资格的现任导师申请变更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教师。
申请人须重新参加拟调整学科专业的导师遴选,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3),同时提交《鲁东大学研究生变更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4)。所指导的原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转给其他导师。
4.申请变更研究方向或专业学位领域
已具有导师资格的现任导师,申请变更一级学科研究方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教师。
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调整研究方向/专业学位领域申请表》(附件5)。
四、材料报送
本次遴选,校内导师无需提交支撑材料,但须于4月17日前,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平台补充完善相关业绩成果,研究生处将调用相关成果数据直接用于资格审核;校外导师需提供业绩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连同附件3或5放在以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用于资格审核。申请人所填成果达到导师遴选条件即可,无需填写个人全部成果。由于个人原因,校内导师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业绩成果信息,或校外导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业绩成果支撑材料,造成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各学院收集汇总附件3、5、6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及附件4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于4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研究生处;附件3、4、5、6及校外导师的支撑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同步发送至邮箱Lddxyjs@126.com。
五、其他说明
1.教师可同时担任1个一级学科和1个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导师,但不能同时担任多个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导师(交叉学科除外)。申请跨学科兼任交叉学科导师的,学校将从严控制遴选人数,申请人近三年须有能够明确支撑交叉学科建设发展的突出业绩成果。
2.各单位在遴选研究生导师时,应优先推荐立德树人责任心强、科研能力突出(承担大项目、支撑大平台、凝聚大团队)、有突出实践成果的申报人,能够指导研究生全面发展、取得较高层次科研和实践成果、实现高质量就业,特别是各学院推荐的校外导师应确保符合相关条件、符合我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
3.通过导师遴选后,每年须通过招生资格认定方可在当年招收研究生。本次通过遴选的导师所填信息,后续将用于本年度招生资格认定审核,届时无需再申报。
4.请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性,如在有关职能部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材料造假等问题,取消其申请资格。
联系人:郝召君 电话:6654914(内线64914)
办公室:2号办公楼200室
附件:
1.《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2.《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管理办法》
3.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4.鲁东大学研究生变更指导教师审批表
5.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调整研究方向/专业领域申请表
6.鲁东大学推荐新增研究生导师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