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24〕1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研究生教育工作需要,优化建强研究生导师队伍,根据我校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新遴选研究生导师条件,按照《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0〕15号,附件1)规定执行。
(二)新遴选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合作导师条件,按照《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试行办法》(鲁大校发〔2013〕16号,附件2)规定执行。
二、遴选范围
(一)我校所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点的招生领域,导师数量不能满足需求的学位点或拟调整所属学位点的导师。
(二)根据《鲁东大学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学科特区建设的若干意见》(鲁大校发〔2022〕6号)精神,学术水平较高和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生导师,申请跨学科担任水利工程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和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
(三)为加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学术水平较高和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生导师,申请跨学科担任教育学博士研究生导师。
(四)各单位在遴选研究生导师时,应优先推荐立德树人责任心强(能指导学生全面发展、取得较高层次科研/实践成果、实现高质量就业等)、科研能力突出(承担大项目、支撑大平台、凝聚大团队)的申报人。
三、遴选数量
各学位点参考近三年招生及现有导师数量,对照本学位点申请基本条件及评估指标要求,适当增加导师数量,确保师资队伍结构的合理性。
四、指导岗位调整
(一)现任研究生导师变更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的,须将原学科专业所指导研究生转给其他导师,重新参加拟调整学科专业的导师遴选,在《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3)“申请类型”一栏,勾选“现任导师调整”,并按遴选程序逐级审议。
(二)现任研究生导师更换一级学科研究方向或专业学位领域的,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调整研究方向/专业领域申请表》(附件4),经相关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同意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五、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表》并附支撑材料,经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同意后报送学科依托学院。
(二)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推荐的导师名单,填写《鲁东大学2024年推荐新增研究生导师汇总表》(附件5)。推荐材料及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复审推荐材料。
(四)学校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科依托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性,如在职能部门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造假等问题,视为自动放弃相关申请。附件3、4、5纸质版及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电子版qq传送,于4月16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七、其他事项
导师遴选指符合条件的教师首次申报研究生导师资格,后期学校将会按照《鲁东大学研究生师生互选办法》(研函〔2023〕1号)(附件6)对已具有导师资格的教师进行2024年度上岗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招收研究生。
联系人:程月波 电话:6672814(内线62814)。
附件:
1.《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0〕15号)
2.《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试行办法》(鲁大校发〔2013〕16号)
3.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4.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调整研究方向/专业领域申请表
5.鲁东大学推荐新增研究生导师汇总表
6.《鲁东大学研究生师生互选办法》(研函〔2023〕1号)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