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23〕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研究生教育工作需要,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根据我校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分类考核
(一)考核范围
1.我校在岗博、硕士研究生导师(含校外兼职/合作导师)。
2.任期不满一届的研究生导师,需参加本次考核,考核要求按照实际在岗时间进行折算;2022年新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可不参加本次考核。任期不满一届及2022年新遴选研究生导师均需填写导师考核汇总表(附件1)并在备注栏内注明遴选时间。
3.在不同学科专业兼任导师的,需分别在所属学科专业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导师本人政治思想表现、研究生教育教学科研情况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是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导师指导研究生高质量就业创业、高质量升学等须作为导师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考核内容。
(三)考核程序
1.导师填写考核登记表(附件2)并附支撑材料,经所在学位点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学科依托学院。
2.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依据《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0〕15号,附件3)、《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试行办法》(鲁大校发〔2013〕16号,附件4)有关规定,形成考核意见,填写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汇总表(附件1),考核材料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复审汇总考核情况。
4.学校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
二、研究生导师分类遴选
(一)遴选条件
1.新遴选研究生导师条件,按照《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0〕15号,附件3)规定执行。
2.新遴选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合作导师条件,按照《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试行办法》(鲁大校发〔2013〕16号,附件4)规定执行。
(二)遴选范围
1.我校所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点的招生领域。
2.培养单位面向全校遴选相关学科专业研究生导师。
3.根据《鲁东大学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学科特区建设的若干意见》(鲁大校发〔2022〕6号)精神,学术水平较高和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生导师,申请跨学科担任水利工程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和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
4.为加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学术水平较高和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生导师,申请跨学科担任教育学博士研究生导师。
5.各单位在遴选研究生导师时,应优先推荐立德树人责任心强(能指导学生全面发展、取得较高层次科研/实践成果、实现高质量就业等)、科研能力突出(承担大项目、支撑大平台、凝聚大团队)的申报人。
(三)遴选数量
1.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一级学科下设的每个研究方向或每个专业学位类别的招生领域导师数应确保不少于3人(评估基本要求)。
2.各学位点应参考近三年招生及现有导师数量,对照本学位点评估指标要求,确保师资队伍结构的合理性;导师总数与在校生总数原则上以1:3为宜(附件5)。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与校内导师数控制在1:3左右或与在校生数控制在1:5左右为宜(具体请参照相关专业学位类别评估指标要求)。
3.各学位点可根据科研任务和学科建设需要,适当调整导师数量。
(四)遴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6)并附支撑材料,经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同意后报送学科依托学院。
2.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推荐的导师名单,填写《鲁东大学2023年推荐新增研究生导师汇总表》(附件7)。推荐材料及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复审推荐材料。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科依托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性,如在职能部门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造假等问题,视为自动放弃相关申请。附件1、2、6、7纸质版及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附件1、7电子版qq传送,于4月6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联系人:马雯雯 电话:6672814。
研字〔2023〕8号附件.rar
附件:
1.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考核汇总表
2.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考核登记表
3.《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0〕15号)
4.《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试行办法》(鲁大校发〔2013〕16号)
5.近三年在校生及在岗导师数一览表(2020-2022年)
6.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7.鲁东大学推荐新增研究生导师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