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20〕3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适应新形势研究生教育工作需要,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依据我校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博、硕士研究生导师分类考核及新增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分类考核
(一)考核范围
我校在岗博、硕士研究生导师(含校外兼职/合作导师)。在不同学科专业兼任导师的,需分别在所属学科专业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导师本人政治思想表现、研究生教育教学科研情况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为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是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导师指导研究生高质量就业创业、高质量升学等须作为导师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考核内容。
(三)考核程序
1.导师填写考核登记表(附件1)并附支撑材料,经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学科依托学院或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或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依据《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14〕33号,附件2)、《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试行办法》(鲁大校发〔2013〕16号,附件3)有关规定,形成考核意见,填写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汇总表(附件4),考核材料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复审汇总考核情况。
4.学校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
二、研究生导师分类遴选
(一)遴选条件
1.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基本条件,按照《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0〕15号,附件5)规定执行。
2.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合作导师的基本条件,按照《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试行办法》(鲁大校发〔2013〕16号)规定执行。
3.引进人才符合《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0〕15号)直接认定导师资格条件者,可予以直接认定。
(二)遴选范围和数量
遴选范围为我校所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点的招生领域。
各学科/专业领域导师遴选数量,应以近三年招生及现有导师数量为参考(附件6),认真对照本学位点评估指标要求,确保师资队伍结构的合理性。研究生培养方案一级学科下设的每个研究方向导师数保证不少于3人(评估基本要求),导师总数与在校生总数原则上以1:3为宜。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与校内导师数控制在1:3左右或与在校生数控制在1:5左右为宜(具体请参照相关专业学位类别评估指标要求)。
(三)遴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7)并附支撑材料,经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同意后报送学科依托学院或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或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研究确定拟推荐的导师名单,填写《鲁东大学2020年推荐新增研究生导师汇总表》(附件8)。推荐材料及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复审、汇总推荐材料。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科依托学院或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对申请者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附件1、4、7、8纸质版一式1份于10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附件4、8电子版qq传送)。
联系人:马雯雯 电话:6672814。
研字〔2020〕35号附件.rar
附件:
1.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考核登记表
2.《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14〕33)
3.《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试行办法》(鲁大校发〔2013〕16号)
4.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考核汇总表
5.《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0〕15号)
6.近三年在校生及在岗导师数一览表(2018-2020年)
7.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8.鲁东大学2020年推荐新增研究生导师汇总表
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