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22〕1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研究生教育工作需要,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根据我校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新遴选研究生导师条件,按照《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0〕15号,附件1)规定执行。
(二)新遴选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合作导师条件,按照《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试行办法》(鲁大校发〔2013〕16号,附件2)规定执行。
二、遴选范围和数量
(一)遴选范围
1.新增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城乡规划学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国际商务、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公共管理、艺术等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招生领域。
2.现有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新增列的招生领域。
3.导师数量不能满足需求的学位点或拟调整所属学位点的导师。
4.根据《鲁东大学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学科特区建设的若干意见》(鲁大校发〔2022〕6号)精神,学术水平较高和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生导师,申请跨学科担任水利工程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和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
(二)遴选数量
1.新增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一级学科下设的每个研究方向或每个专业学位类别的招生领域导师数应确保不少于3人(评估基本要求)。
2.现有学位点应参考近三年招生及现有导师数量,对照本学位点评估指标要求,确保师资队伍结构的合理性;导师总数与在校生总数原则上以1:3为宜(附件3)。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与校内导师数控制在1:3左右或与在校生数控制在1:5左右为宜(具体请参照相关专业学位类别评估指标要求)。
3. 各学位点可根据科研任务和学科建设需要,适当调整导师数量。
三、遴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4)并附支撑材料,经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同意后报送学科依托学院或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或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推荐的导师名单,填写《鲁东大学2022年推荐新增研究生导师汇总表》(附件5)和《鲁东大学2022年推荐新增研究生导师申请代表性成果信息汇总表》(附件6)。推荐材料及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复审推荐材料。
4.学校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科依托学院或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对申请者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附件4、5纸质版及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附件4、5、6电子版qq传送,于5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联系人:刘晓静 电话:6685002。
附件:
1.《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0〕15号)
2.《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试行办法》(鲁大校发〔2013〕16号)
3.近三年在校生及在岗导师数一览表(2019-2021年)
4.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5.鲁东大学2022年推荐新增研究生导师汇总表
6.鲁东大学2022年推荐新增研究生导师申请代表性成果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