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鲁东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3〕34 号,附件1)相关规定,现对本年度立项的研究生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5年5月立项的鲁东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附件2)。
二、检查流程及要求
1.学院自查。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提交《鲁东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责任导师签字,纸质版一式两份)和《2025年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4),并提交成果支撑材料,一个项目的支撑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并以“项目编号+姓名”命名。各学院自行组织研究生创新项目进展情况评审工作,在《中期检查报告》“学院意见”栏填写“已达到结项要求”“完成部分结项要求且能如期结项”“无法如期结项”的结论。
2.材料报送。各学院将加盖学院公章的《鲁东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2025年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纸质版,以及已取得成果的支撑材料于12月20日前交至研究生院管理科(北区2号办公楼200室),《汇总表》以及所有项目支撑材料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学院命名后发送至邮箱Lddxyjs@126.com。
3.学校复核。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的检查结论进行复核,并发布结果通报。
三、其他说明
1.对暂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各学院要督促项目责任导师和负责人合理安排项目进程,对无法如期结项项目,学校将停发该项目的剩余经费。
2.中期考核“已达到结项要求”或“完成部分结项要求且能如期结项”的项目,拨付剩余2500元经费。所有经费请于结项前(2026年5月31日前)支出,逾期收回。
附件:
1.《鲁东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3〕34号)
2.2025年鲁东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
3.鲁东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4.2025年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