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鲁东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3〕34 号,附件1)相关规定,现对研究生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4年4月立项的鲁东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
二、检查流程及要求
1.学院自查。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提交《鲁东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责任导师签字,纸质版一式两份)和《2024年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各学院自行组织研究生创新项目进展情况评审工作,在《中期检查报告》“学院意见”栏填写“已达到结项要求”“完成部分结项要求且能如期结项”“无法如期结项”的结论。
2.材料报送。各学院将加盖学院公章的《鲁东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2024年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纸质版,以及已取得成果的支撑材料于12月27日17:00前交至研究生院管理科(北区2号办公楼200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ddxyjs@126.com。
3.学校复核。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的检查结论进行复核,并发布结果通报。
三、其他说明
对暂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各学院要督促项目责任导师和负责人合理安排项目进程,对无法如期结项项目,学校将停发该项目的剩余经费。
联系人:郝召君 联系电话:0535-6654914
附件:
附件1.《鲁东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3〕34号).pdf
附件2:鲁东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3.2024年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