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24〕6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鲁东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的评选面向2023级及以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面向2023级及以前在研究生院备案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干部。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具体参照《鲁东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附件2)执行。
2.延期毕业、本学年有休学记录的、本学年曾受到过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均不得参与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
三、评选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成立研究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评优工作;
2.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填报相应的申请表格(附件3或附件4);
3.各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汇总表(附件5)及申请表(附件3或附件4)报送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负责汇总、审核各学院提交的评优材料,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公布获奖名单。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审核。12月19日17:00前,将学院汇总表(盖单位公章)及学生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报研究生院(北区2号办公楼200室),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Lddxyjs@126.com。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郝召君 电话:6654914
附件 :
附件1.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名额.pdf
附件2.鲁大校发〔2014〕35号关于印发《鲁东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优秀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4.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5.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汇总表.docx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