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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13级

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工作的通知

研字〔2013〕67号

各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2013年暑期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13级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单位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在师生互选工作结束后,按照本专业领域“培养方案”(2012年编)及《2013级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均可登陆研究生处网站查阅),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制订出适合每位研究生个性发展的培养计划。

二、《鲁东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见附件,以下简称《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由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学员共同填写,在填写该计划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表中内容填写应规范、准确,不得漏填,以免造成计划不完整。

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计划”需由教育硕士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提交,并从系统中打印出“鲁东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表”,再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装订到《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指定位置上(计划提交及打印方法见表中说明)。

四、《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完成后(7月30日前),A4纸型双面打印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报研究生备案。

五、个人培养计划对整个研究生培养环节起指导性作用,一经确定一般不允许修改,请各位导师及研究生务必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认真制定,按时提交。

联系人:魏华;电话,6672814。

附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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