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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7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15〕6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5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12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新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研究生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是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完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一项重要常规工作,经过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毕业时获得的毕业证书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后,其学籍信息在校期间一律不得再修改,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

二、工作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组织每位研究生新生认真校对研究生处下发的《鲁东大学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附件一),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二)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信息系考研报名时填写错误,须在《鲁东大学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中“需更正信息”栏注明,并同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书面《更正申请》。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下载打印《鲁东大学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并统一将签字后的核对表于9月21日(周一)17:30前报送至研究生处(北区2号办公楼200室)。

三、关于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网上自查核对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新生在学籍电子注册结束后,本人必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再次核对本人有关信息。核对工作将于10月份开始(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必须于10月底前完成,请新生务必按时完成网上自查核对工作。对于未按时完成自查核对工作的新生,将给予通报批评。

新生网上自查核对方法详见附件二。

四、其他

(一)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考生编号为16位,比报考时增加了一位,即第六位增加数字“1”,系“学信网”系统自动升位所致,属于正常现象。

(二)其他年级在校研究生的学年电子注册信息以入学时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为准。

(三)学籍注册信息将作为将来毕业学历电子注册的依据,请研究生新生务必按时完成信息核对工作,逾期未核对的将视为信息无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负。

联系人:王海峰,电话:6681458。

附件一:各学院《鲁东大学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

(请各单位研究生秘书登录“鲁大学科与研究生教育”QQ群下载)

附件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网上自查核对方法(点击下载)

研 究 生 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