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5]81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业务费管理工作,依据财经处报销管理规定及研究生业务费使用实际情况,学校拟将研究生培养业务费按导师建账管理,为做好该项工作,现须填报《研究生业务费使用统计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研究生公共管理费使用情况。
2、研究生专业业务费使用情况。
3、研究生培养费使用情况。研究生培养费包括全日制研究生业务费和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费两部分。
4、研究生业务费具体内容详见《鲁东大学研究生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11〕114号)。研究生业务费拨付金额可查阅学校历年下发的相关工作通知和 “研究生业务费卡”。
5、填报的研究生培养费需含博士研究生经费。
二、填报要求
1、指定专人负责填报(数据填报期间请学院暂停研究生业务费相关的各种报销预约工作,避免账面经费发生动态变化)。
2、确保经费统计数据准确、完整。
3、“研究生公共管理费”卡、“专业业务费”卡(原硕士点公共业务费卡)、各导师的“研究生培养业务费”卡及“在职教育硕士业务费”卡上的经费支出金额应与学校“网上财务平台”数据保持一致,不一致的需核准后再填报。
4、重点做好研究生导师名下的研究生培养业务费数据的校验、审核工作,要逐人进行认真核对,切勿漏报、错报、随意改动数据。
5、若“经费卡”数据与学校“网上财务平台”数据有差异,须认真核查。不明之处可与相关管理部门加强沟通,据实填报,不得随意调整。
6、业务费的统计填报工作需在12月2日前完成,并将统计表书面文本报送至研究生处203室(电子文本qq发送)。
三、说明
目前,研究生业务费拨付在学院统一账户上,使用和报销较为繁琐。为了简化和规范经费报销手续,经与财经处协调,今后研究生业务费将分类管理,即“公共管理费”及“专业业务费”列为一类,经费划拨在学院账户上,由院长或其指定的专人负责预约报销。“研究生培养费”列为一类,按导师建立经费使用账户,由导师负责预约报销。具体报销事宜执行学校财经制度。
联系人:魏老师,电话:6672814。
附件:1、《研究生业务费使用统计表1-3》
2、《鲁东大学研究生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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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