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前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研字〔2016〕36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16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关于毕业合影与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毕业合影与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时间变更为6月26日(星期日)上午,地点不变。参加合影人员为学校领导、毕业研究生导师和全体毕业研究生。要求毕业研究生7:00前到场,导师7:20前到场。
毕业典礼地点在学校学术中心学术会堂(孺子湖东侧),8:00正式开始,参加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各有关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分管院长、全体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学秘书以及在校研究生代表、毕业研究生亲友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毕业典礼现场秩序,保证活动现场的安全、高效、有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6月17日前将参加毕业合影的导师人数、毕业生人数(含邀请的在职教育硕士)报研究生院;6月22日(周三)前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院:(1)参加毕业典礼的学院领导名单、导师名单,研究生人数、在校研究生代表人数、毕业研究生亲友人数;(2)负责毕业合影及典礼现场秩序的教师名单及联系方式。
二、关于研究生毕业欢送活动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加强对毕业生的管理与安全教育的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调动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和研究生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以“爱校”、“感恩”、“诚信”、“奉献”等为主题,通过茶话会、拍照留念、欢送晚会、毕业感言征集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研究生毕业欢送活动,积极营造热烈、温馨、祥和、文明的毕业氛围,增进同窗情、师生情、院系情的交融,让毕业研究生在即将离校的关键时刻深刻体会到母校的关注、爱护和支持,进一步落实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教育理念。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研究生毕业欢送活动与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欢送活动对我校及本单位的研究生教育、招生情况进行宣传,吸引本单位本科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切实保证生源质量,提高本单位研究生第一志愿报考率。
三、关于学位服
各学院要按照毕业研究生人数购置、配备相应的学位服,保证每位导师和毕业研究生人手一套。
研究生院
201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