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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

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研字〔2016〕5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攻读,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鲁东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鲁大校发〔2014〕35号),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指标

2015-2016学年优秀研究生的评选面向非毕业研究生(博士、硕士),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面向本学年在研究生院备案的研究生干部。评选指标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具体参照《鲁东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执行。

2.延期毕业者、本学年有休学记录者、本学年受到过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均不得参与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

三、评选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成立优研究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评优工作;

2.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填报相应的申请表格(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各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申请表报送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负责汇总、审核各学院提交的评优材料,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公布获奖名单。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审核。7月13日下午5:00前,将学院汇总表(盖单位公章)及学生个人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北区2号办公楼200室),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xkjsxm@163.com或通过QQ:165700784发送。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宋传广 电话:6654914

附件1.2015-2016学年研究生评优分配指标

2.推荐汇总表

(注:相关表格请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群下载)

研究生院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