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6〕7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干部管理工作,完善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工作体系,同时为广大研究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锻炼才能的机会,现就2016-2017学年研究生干部选拔、换届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一)研究生干部是指校研究生会成员、学院研究生分会成员、学院研究生班委成员和研究生党(团)支部成员。
(二)各学院党总支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干部选拔、换届的组织工作。
(三)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干部的选拔本着新老成员相结合的原则。
(四)校研究生会的纳新、换届工作在研究生院指导下进行,由各学院从本学院主要研究生干部中推荐,届时另行通知。
二、基本条件
申请学院研究生干部的同学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素养,综合素质和民意基础好,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意识,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奉献精神。
三、选拔、换届工作程序
(一)各学院党总支成立3-5人的研究生干部选拔、换届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干部的选拔、换届工作。
(二)各学院党总支公布本单位研究生干部岗位。
(三)研究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如实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1),报送所在学院党总支。
(四)各学院党总支汇总整理研究生报名情况,根据报名条件和研究生个人综合素质进行考查,最后由工作小组确定本学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干部名单。研究生党团支部成员根据学校相关要求选拔。
(五)各学院须将换届后的研究生干部名单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六)各学院应于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换届工作,并将确定的研究生干部名单(附件2)报研究生院备案,电子稿通过QQ传送或发送至:happyluzheng@126.com。
四、几点说明
(一)各学院研究生干部(包括研究生会成员、班委成员、研究生党、团支部成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总数的20%。
(二)学院研究生分会隶属于校研究生会,要服从校研究生会的组织管理。
(三)凡未在研究生院备案的研究生干部不得参评2016-2017学年的“鲁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
研字〔2016〕73号附件
附件:1.《鲁东大学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2.《鲁东大学2016-2017学年研究生干部名单》
研 究 生 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