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8〕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做好研究生学术诚信及考风考纪教育、督查工作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体现我校优良传统的重要环节,在临近研究生期末考试之际,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术诚信、严肃考风考纪,营造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树立良好学风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学术诚信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应通过主题班会、座谈会、动员会、海报、展板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术诚信、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各学院研究生认真学习《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鲁东大学学术道德与学术行为规范》和《鲁东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学术道德与学术诚信要求文件精神,把加强学术诚信和考风考纪建设纳入到研究生培养教育和管理全过程,注重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建立,引导广大研究生掌握科研工作规范,确立严谨科研品格,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端正考试态度,遵守考场纪律,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
2.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作用。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负责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强化师德教育尤其是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增强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切实做到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研究生导师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学术诚信和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教育、监督研究生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道德,预防学术腐败,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各项考试安排。
二、严禁学术不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
研究生应树立诚信品质,遵循学术道德,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成为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严谨治学的力行者、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研究生若发生违背学术诚信、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依照《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见附件1)严肃处理,并取消在读期间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以及评优评先资格。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加强学术诚信、严肃考风考纪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广大师生要密切配合,协同努力,确保学风建设取得切实成效。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政负责人是学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带头抓学风建设,明确班子成员学风建设任务的分工,责任到人;分管领导要全力抓,把学风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其他领导、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导师要合力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研究生会学生干部等都要积极参加到学风建设督察队伍中来,发挥表率作用。
2.学校将针对学风建设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和奖罚,并作为考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年度考核评分、优秀导师、优秀学生及优秀班干部评选的重要依据,保证学风建设的有序推进和取得实效。
3.各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做好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并加强对研究生考风考纪的巡视和督察,查处考场上的违纪、作弊行为,维护考场秩序。
附件:《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中违反学术道德与考试纪律的相关规定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