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21〕31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省教育厅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测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平公正
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是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关乎教育公平、社会公平。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鲁东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1级研究生新生复查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生复查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规范程序、严格把关、明确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责任倒查制和申诉处理机制,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前置学历信息、学业水平等进行全面复查,坚决防范、严肃查处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全面复查信息,严防冒名顶替
根据上级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2021级研究生新生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采取不同形式进行专业复测、图像采集等工作。
(一)组织入学专业复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10月底前,对2021级研究生新生组织复测(农村硕师计划推免生除外)。全日制新生复测形式为线下笔试,非全日制新生复测形式为线上笔试(远程在线视频),满分为100分。硕士研究生考试内容为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各专业(领域)复试科目;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由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确定并提前通知到新生。复测命题、考试、评卷等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负责,有关工作要求参照研究生复试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组织。复测答卷、试题及评分参考等有关材料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存档备查。体育、艺术类专业还可以根据专业特点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要求由相关单位自行确定。对复测成绩差异较大的学生,要重点核查,要通过对比新生复试时的视频资料、新生档案等有关材料进行综合研判。
(二)学籍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教务处将于10月23日统一组织开展2021级本硕博新生学籍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其中全日制硕博新生采取现场采集形式,校本部采集地点为鲁东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中心(原交通学院一楼餐厅),东区采集地点为东区南院1号(盈科法学院、商学院)办公楼109室,具体采集时间、安排和要求请各培养单位按照附件3教务处通知进行组织;非全日制硕士新生采取线上采集形式,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三)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为全体新生建立《鲁东大学研究生学籍档案卡》(附件1)一式2份并妥善保存至毕业。研究生毕业时,须将《学籍档案卡》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公章后,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转交学校档案室存档。《学籍档案卡》须由学生本人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粘贴的照片应当为学生本人彩色正面免冠近照,露出额头和双耳,不得化妆,不得使用美颜或修图软件,不得使用新生报考时所用的电子照片代替。
(四)严格入学资格复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10月23日前完成对非全日制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照学校下发的光盘、新生名单采取远程在线视频形式审查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是否与新生本人一致并截图拍照,严格比对照片和关键信息,严防冒名顶替,审核无误后要求新生在规定时间邮寄以上证件复印件至所属培养单位。要对新生前置学历信息进行逐一审核,严防前置学历造假。各单位在复查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研究生院。
(五)提交体检结果和定向协议。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不统一安排非全日制新生到校体检,非全日制新生可自行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一般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体检结果和《定向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请一并邮寄至所属培养单位。
(六)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疑似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要第一时间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通过冒名顶替等违法违规手段获取入学资格的,要对相关信息登记造册,建立证据材料档案,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三、准确电子注册,做好新生自查
(一)按时完成新生自查。2021级报到入学研究生新生数据目前已上报至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组织每位研究生新生,于10月28日前登录“学信网”认真仔细的自查本人研究生学籍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专业、学制等),如发现问题须尽快反馈给研究生院。新生网上学籍自查方法详见附件2。未报到新生,将在“学信网”标注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确保注册信息无误。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是将来毕业学历电子注册的依据,新生务必高度重视,凡是未进行网上自查者将视为信息无误,由此带来的后续一切后果均须由本人自行负责。
四、严格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
(一)严格工作程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周密部署、认真组织,以最严的标准、最密的防线、最实的责任做好入学资格复查各项工作。复查的各环节应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复查过程及结果记录,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对存在疑点的学生,复查工作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签字确认。
(二)强化督导检查。研究生院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进行检查,对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要求,调取、查阅新生相关材料和审查记录。对存有疑点的学生要逐一复核复验,确保审查结论准确无误。届时,省教育厅也将组织专项督导检查组到校进行督导检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学生取得入学资格的相关人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将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查工作结束后,要将复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复查组织情况、复查办法、复查结果、特殊情况说明等内容)形成书面报告,经本单位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于10月底前报研究生院。
研字〔2021〕31号附件.rar
联系人:李晓飞 电话:6681458
附件1:鲁东大学研究生学籍档案卡
附件2: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网上自查核对方法
附件3: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务处)
附件4:非全日制研究生采集小程序个人使用指南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