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研字〔2025〕17号
各有关单位:
因学校学院调整和人员变动,根据《鲁东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请各单位参考《鲁东大学第五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名单》(附件1),结合学院实际,对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名单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要求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7-15人组成,设主席1人,主席原则上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院负责人担任,委员由相关学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学位管理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和负责学生事务的相关人员担任。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研究确定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2025年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组成推荐名单》(附件2)。
(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推荐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5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签字盖章后《2025年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组成推荐名单》(附件2)纸质版,word版qq传送。
联系人:马雯雯,电话:6210793。
附件:
1.鲁东大学第五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名单(学院调整前)
2.2025年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组成推荐名单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