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23〕40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我校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内容,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现将我校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预答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2023年下半年拟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者,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检测、匿名评审及正式答辩申请程序。
二、时间安排
本次学位论文预答辩须在8月2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三、程序及要求
1.研究生提出预答辩申请,向导师提交论文初稿,由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预答辩。
2.导师审定论文初稿,对答辩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品德、科研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作出是否准许参加预答辩的意见。
3.预答辩需公开进行。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3-5名专家组成预答辩小组,导师不得作为本人所指导研究生的预答辩小组成员。研究生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附件1)提前一周报学位办审核、备案。
4.学位论文需在预答辩前3-5日送交预答辩小组成员审阅。预答辩按照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由预答辩小组组长主持。论文答辩人的预答辩过程不少于20分钟,陈述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现场回答问题。
5.预答辩小组听取申请人对论文主要内容和创新点的汇报,对学位论文的选题与综述、内容与结构、创新性、写作规范等内容是否符合学位论文要求进行评判,指出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修改意见,形成预答辩小组评语并给出预答辩结论。
6.预答辩结论分为“通过”、“修改后审核”和“不通过”三档。
预答辩结论为“通过”的,申请人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适当修改,并填写修改情况表(一)(附件2)。经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审查同意后,提出学论文答辩申请。
预答辩结论为“修改后审核”的,申请人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填写修改情况表(一)(附件2)。修改后的论文和修改情况表(一)经指导教师、预答辩再审小组、培养单位审核,形成预答辩再审小组评语并给出预答辩结论。申请人根据预答辩再审小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填写修改情况表(二)(附件3)。审核结论为“通过”的,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预答辩结论为“不通过”的,申请人必须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和补充,并填写修改情况表(一)(附件2),至少半年后方可重新提出预答辩申请。
7.预答辩的目的是本着对研究生负责的态度将问题早发现、早警示、早解决,避免将问题集中到最后而影响正常毕业和学位申请。对于预答辩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研究生及导师应认真予以纠正和完善。
四、材料提交
1.预答辩前一周,以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单位提交《鲁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qq传送;
2.预答辩完成后,8月30日前以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单位提交:(1)《鲁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2)论文预答辩照片电子版(预答辩小组成员及参加预答辩的全体研究生,以“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科/专业领域+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现场照片”命名),电子版qq传送。(3)将修改情况表(一)(二)附在《答辩申请书》(另发通知)。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应充分重视,安排好本单位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防止形式主义,保证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马雯雯,6672814。
附件:
1.鲁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
2.鲁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情况表(一)
3.鲁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情况表(二)
4.鲁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