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位授予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8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23〕1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鲁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23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3届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标准

按照《鲁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第九章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专家评阅结论修订为一般应为B档及以上,其中硕士至少有一个为A档,博士至少有两个为A档

三、评选程序

(一)学位论文作者本人申请,并填写《鲁东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

(二)指导教师推荐。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指导教师推荐意见、校外专家评阅意见、答辩成绩、研究成果和答辩委员会推荐情况,提出本单位的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学校研究审议,确定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四、推荐数量

各学院推荐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比例控制在10%-30%之间,各学院推荐限额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是我校为培养和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鼓励研究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所采的重要措施,也是对研究生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肯定与评价,更是衡量各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方面,请各单位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一)涉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不得申报。研究生研究成果如有涉密内容并需申报者,有关涉密问题由各学院审查、处理,处理后如影响评审结果由申报者及各学院自行负责。

(二)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申报人所提供的支撑成果是否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一致作出明确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填写在附件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栏。

(三)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六、材料报送

(一)《鲁东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纸质版(一式1份,附相关证明材料)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二)以上材料请5月2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qq传送

联系人:马雯雯 电话:6672814

附件:

1.鲁东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鲁东大学2023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限额

3.鲁东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