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6〕6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鲁办发〔2016〕19号),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标准》的制定,现就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代表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相应学位的基本依据。
为了规范学位论文的写作格式和要求,利于学位论文的撰写、收集、存储、加工、检索和利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正式实施《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 7713.1-2006)。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质量,规范学位论文格式,参照《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 7713.1-2006)等国家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学位办制定了《鲁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第二版)》(以下简称《写作规范》,附件1),供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参考。《写作规范》在学位论文组成要素及结构等方面尽可能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以便于资源共享和广泛交流。
本《写作规范》是一个指导性规范,各一级学科教授委员会可在参考本规范基础上,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学位类型的培养特点,分别制订相应的学位论文写作具体规范(含外语类学位论文)。各学院教授委员会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 7713.1-2006)和《鲁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第二版)》,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本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并提供相应的学位论文模板,于2016年9月26日前连同《鲁东大学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制定情况表》(附件2)报学位办备案。如经学院教授委员会研究,执行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请学院填写附件2报学位办,以便后续学位论文审查工作中参照执行。
学位论文撰写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基本训练之一,必须按照确定的规范认真执行。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指导;各学院应在答辩及学位申请过程中,对研究生论文撰写情况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学位论文撰写质量。
附件:
1.鲁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第二版)
2.鲁东大学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制定情况表
研字〔2016〕65号附件
研 究 生 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