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王庆主持召开了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学校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经过审议,同意授予2名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同意授予382名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含外国留学生硕士学位13人);同意授予6220名本科生学士学位,其中,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5913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295人,外国留学生学士学位12人。
经会议审议,同意续聘苏春景等291人为我校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同意遴选郑淑杰等128人为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会议还审议了我校2017版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