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20〕3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0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申请及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日程安排(附件1)及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答辩申请
(一)申请条件
1.通过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2.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获得学分;
3.取得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审核);
4.完成论文写作;
5.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书》(附件2),经导师和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学科依托学院或专业学位教育中心。(10月13日-14日);
2.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或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3),连同答辩申请材料于10月16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各学院和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提交的答辩申请材料,公布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名单(10月20日)。
(三)写作规范
1.已自行制定本学院写作规范并在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的学院,所属研究生须统一按照本学院的写作规范撰写论文。
2.执行学校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学院,所属研究生论文写作须按照《鲁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第二版)》(附件4)之规定撰写论文。
二、论文检测
本次学位论文检测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组织完成。
(一)检测范围及处理办法
检测范围为本次拟申请学位的各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检测结果需符合《鲁东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附件5)有关规定。
(二)首次检测(10月21日-22日)
研究生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给所在学院:①匿名送审稿论文电子文本(仅受理word版本学位论文检测,文中凡是由第三方软件或插件生成的图、表、公式等务必自行做好相应的技术处理,避免出现无法识别或乱码等问题);②论文以“学号_姓名_学院名称”命名,如“201221001_张三_文学院”;③检测通过的论文电子稿即为送审稿,不再返回修改。
(三)二次检测(10月23日)
首次检测未通过但符合二次检测条件的学位论文,可以向所在学院申请二次检测,二检论文以“学号_姓名_学院名称_二次检测”命名。
(四)注意事项:我校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对学位论文进行提前检测(检测系统具有自动提示功能),学校将对学位论文自行提前检测情况予以通报,取消评优资格并减少相关培养单位评优评奖指标。请研究生集中精力进行论文写作,在提高学位论文的整体水平和学术价值上下工夫,研究生导师应对学位论文精心指导,严格把关。
三、论文评审
学位论文全部采取聘请校外专家“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论文送审继续采用电子版形式,即通过检测的学位论文(不受理任何理由的替换申请),由研究生院统一聘请校外专家匿名评阅。如有特殊原因不宜送审电子版,需要送审纸质版的,由研究生及导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理由。
四、几点要求
(一)为了保证我校学位论文质量、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或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研究生导师一定要加强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要对其学位论文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发生。若在论文检测、送审评阅和论文答辩工作中发现学位申请者有违反学术道德与学术行为规范的现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学位授予档案材料是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种表格应认真、工整、如实填写,不能以打印材料粘贴,签字必须手写(基本信息可打印)。请毕业研究生务必下载、使用本通知的附件,不要沿用往年表格。
(三)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2020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及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日程安排》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马雯雯,联系电话:6672814。
研字〔2020〕37号附件.rar
附件:
1.2020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及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2.鲁东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书
3.鲁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汇总表
4.鲁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第二版)
5.鲁东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2015年修订)
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