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21〕2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师生互选及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生互选
(一)参加师生互选人员
1.参加本次师生互选的研究生为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及往届未确定导师的全日制研究生。
2.参加本次师生互选的导师见《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名单》(附件1)。
(二)师生互选程序
1.培养单位通过组织师生见面会、座谈会、网络交流等适当形式,使研究生了解本学科专业(领域)导师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研究方向、主要教研成果、在研课题、经费情况、指导要求等)。
2.研究生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师生互选登记表》(附件2),导师根据研究生情况并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志愿,选择指导研究生,师生双方在《登记表》上签字后生效。培养单位负责协调本单位师生互选事宜。
3.培养单位根据师生互选结果,填写《师生互选汇总表》(附件3)。在学校公布的导师名单中,因故未参加本次师生互选,或本次师生互选没有学生选择的导师,所在培养单位需在附件3中予以说明。
4.师生互选结束后,研究生必须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关联本人的指导教师,请按顺序分别关联第一指导教师和第二指导教师。此环节关系到后续各培养环节能否顺利进行,系统将于9月8日开放注册,请各单位工作秘书督促研究生在注册完成后及时关联导师。
(三)师生互选工作要求
1.师生互选工作参照《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校发〔2020〕15号)、《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试行办法》(校发〔2013〕16号)有关规定执行,以上两文件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阅;
2.本项工作应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和导师意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双向互选,培养单位应优先推荐立德树人成效显著、责任心强、科研能力突出、成果丰硕的导师参加本次师生互选。
3.参加师生互选的导师应具有较充足的在账科研经费用于研究生培养。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科研经费理工农学科原则上不少于10万元,人文社会学科不少于3万元。
4.参加师生互选的研究生导师必须在本人所属学科专业(领域)范围内申请担任导师,不得跨学科专业(领域)。
5.参加师生互选的研究生导师一般应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6.导师指导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原则上每年级不超过3名,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每年级不超过5名。
7.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提高其实践应用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实行双导师指导模式。每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导师选定后还必须配备一名校外兼职或合作导师作为第二导师,如第一导师为校外兼职导师,则第二导师必须为校内导师。第二导师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安排的第二导师需能切实协助第一导师做好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参与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指导,参加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制订、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论文答辩及专业实践等主要培养环节的工作。
8.师生互选结束,研究生一般不能更换导师。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导师,须提交书面申请。
二、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工作
(一)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指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制订的本人修读课程及必修环节的学习计划,包括本人的课程学习计划、学位论文计划、学术活动计划、实践活动计划等,用于导师指导和规范研究生本人的学习。
(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由导师指导研究生制订。请各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导师,按照2021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土木水利专业硕士、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按照2020年版培养方案),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制订出适合研究生全面发展的个人培养计划。
(三)研究生须填写《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附件4),填写该表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表中内容填写应规范、准确,不得漏填,以免造成计划不完整。
(四)“课程学习计划”须由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打印,再由导师签字确认后装订到附件4的指定位置上。“课程学习计划”提交和打印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参见附件5。
(五)导师须登录“系统”,审核研究生提交的个人培养计划,否则研究生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网上选课”培养环节。导师审核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参见附件5。
(六)每位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完成后,各单位应进行审核,审核时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是否按本专业相应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制订;
2.按方向设置的课程是否按方向要求选择;
3.是否满足本专业最低学分要求;
(七)个人培养计划对整个研究生培养环节起指导性作用,一经确定一般不允许修改,请各单位务必依据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导师及研究生认真制订,按时提交。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保管、报送
1. 师生互选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工作须在9月20日前完成,之后将进行“研究生网上选课工作”,请各单位按时完成。
2. 师生互选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将师生互选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附件3电子文本qq传送;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附件4)以A4纸型双面打印,由学院妥善保存,并按专业报送样表(复印件即可)1份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程月波;联系电话:6672814(内线62814)。
研字〔2021〕23号附件.rar
附件:1.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名单
2.鲁东大学研究生师生互选登记表
3-1.学术学位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
3-2.专业学位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
4-1.学术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
4-2.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
5.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提交、打印注意事项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