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24〕5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研究生教育工作需要,优化建强研究生导师队伍,根据我校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领域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新遴选研究生导师条件,按照《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0〕15号,附件1)规定执行。
(二)新遴选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合作导师条件,按照《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试行办法》(鲁大校发〔2013〕16号,附件2)规定执行。
二、遴选范围
(一)区域国别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法律、国际事务、食品与营养等5个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制药工程、发酵工程、朝鲜语笔译、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等4个新增硕士专业学位领域。
三、遴选数量
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领域研究生导师数量和人员结构,必须符合《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附件3)的相关要求。
四、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4)并附支撑材料,经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同意后,报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核。
(二)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推荐的导师名单,填写《鲁东大学2024年推荐新增研究生导师汇总表》(附件5)。推荐材料及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复审推荐材料。
(四)学校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性,如在职能部门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造假等问题,视为自动放弃相关申请。附件4、5纸质版及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电子版qq传送,于11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六、其他事项
根据《鲁东大学研究生师生互选办法》(研函〔2023〕1号)(附件6)的相关规定,学校每年度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进行审核与认定工作,通过者方可招收研究生。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6210163(内线50163)。
附件:
1.《鲁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0〕15号)
2.《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试行办法》(鲁大校发〔2013〕16号)
3.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4.鲁东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5.鲁东大学推荐新增研究生导师汇总表
6.《鲁东大学研究生师生互选办法》(研函〔2023〕1号)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