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
工作的通知
研字〔2024〕3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进我校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工作,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项目建设质量,学校决定对2021-2023年立项的省校两级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9月27日。
(二)检查项目范围
1.2022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2023年立项的校级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优秀研究生教材出版培育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2022年和2023年立项的省级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已获批立项省级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同类项目的校级项目,直接认定校级项目验收合格,参加省级项目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检查方式
1.项目负责人自查阶段(9月1日—9月8日):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所写的研究目标、实施方案、预期成果等认真进行自查,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项目中期成果汇总表(附件3)和阶段性建设成果佐证材料。
2.培养单位核查论证阶段(9月9日—9月17日):项目所在培养单位举行本单位项目建设工作调度会,详细了解每个项目的研究情况和遇到的困难等,针对问题提出下一年的建设要求、目标和措施,督促各项目按进度开展研究,并给出检查结果,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院。
3.学校审核阶段(9月18日—9月27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依据项目申报的工作通知、各项目申报书,结合项目建设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佐证材料等对项目进行检查,给出最终评定结果。
(四)检查内容及要求
1.检查内容:项目取得的主要进展及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建设计划及主要措施。
2.要求:项目进展顺利,已初步形成物化研究成果,能达到或超过既定目标。
(五)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学校针对中期检查情况,做出继续支持或撤销项目的决定。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时间
2024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2021年立项的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详见附件4。
(三)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含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文字案例或视频案例等形式结题。入选国家级案例库的(如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研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四)结题验收方式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从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模板见附件5)和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附件6),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由项目负责人制作PPT,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果和效果等方面汇报项目建设情况。每个项目讲述5-8分钟,专家提问时间3-5分钟。
3.专家组根据负责人汇报及提交的结题材料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给出验收结果。
(五)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验收不合格者的项目,须进行整改并参加2025年项目结题验收,如果再不合格,将撤消该项目。
三、中期检查、验收结果的应用
1.研究生院将根据中期检查和项目结题验收情况,适当调整相关学院、学位点下一次立项数量。
2.被撤消项目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等。
四、时间安排、材料报送
1.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佐证材料包括教学资料、已出版书籍(或正式出版合同)、论文(或录用证明)、研究报告、获得奖励称号等,教材(著作)、教材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即可。佐证材料需装订成册,装订要求见附件7。
2.项目中期检查须于9月17日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项目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
3.项目结题验收须于9月17日前提交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项目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
4.请各培养单位统一提交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北区2号办公楼203室。所有材料须提交电子文本,项目中期报告电子版以“校级或省级+项目类别+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结题报告电子版以“项目类别+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电子文本qq传送。
五、其它事宜
1.请各培养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按自动撤项处理。确因特殊原因不能结题验收的,请负责人提交书面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8),说明理由且理由须充分,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批,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2.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1次。未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且未履行延期手续的,视为不参加项目结题,给予中止或撤项处理。
联系人:程老师;电话:6672814(内线62814)。
附件:
1.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2.中期报告书(模板)
3.项目中期成果汇总表
4.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
5.结题报告书(模板)
6.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
7.佐证材料装订参考模板
8.延期结项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