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
工作的通知
研字〔2024〕3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03号)、《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04号)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引导各研究生导师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创新性理论和实践研究,不断提升学位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现将开展我校2024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与立项数量
(一)选题方向。2024年研究生教改项目围绕《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参考指南》(附件1)自主选题。
(二)立项数量。本年度立项20项左右。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以鲁东大学作为第一申请单位。
(二)申报基本条件:项目研究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内容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引领性;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新态势;改革路线清晰,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预期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研究成果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合理。
(三)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1人,应为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在岗教师、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
(四)项目组成员。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10人(含主持人)。项目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积极开展协同创新研究。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研究生教师、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单位人员。
(五)申报限制。原则上,每人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主持或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申报人主持研究的省级或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的项目。
(六)项目研究期限。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1年。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
(二)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评审,确定本单位申报人员,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指标向研究生院提交申报材料。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名单。
四、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27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及其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电子版以“培养单位+申报人+项目名称”命名,qq传送。
联系人:程月波,联系电话:6672814(内线62814)。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管理及结题验收按照《鲁东大学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3〕34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推荐名单,原则上从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择优产生。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项目材料审查,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
附件:
1. 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参考指南
2. 鲁东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 鲁东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