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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7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24〕2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课程考核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请各学院于6月20日前报送考核安排纸质版及电子版(qq发送)(附件1)。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根据课程特点,可以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课程论文等考核方式。

三、命题要求

研究生课程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考核,命题格式参见附件2、附件3。

四、阅卷、成绩登记和考核材料的保管

(一)阅卷:以试卷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阅卷工作,并提交课程考核成绩单;以课程论文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假期完成论文阅卷工作,评阅要严格、规范,应写出书面评语,评定成绩,并签名确认(附件4),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课程考核成绩单。

(二)成绩登记:阅卷完毕,任课教师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成绩,并打印一式两份成绩单,签字后(成绩录入和打印方法见附件5)连同试卷或课程论文、期末考场情况登记表(附件6)报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三)考核材料的保管:公共课考核材料由开课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收齐并核对无误后,于下学期开学初(8月25日之前)报研究生院。专业课考核材料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收齐并核对无误后妥善保管5年,以备在研究生中期考核、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点评估等工作中使用,课程考核过程性材料清单参见附件7。另外,研究生工作秘书须于下学期开学初(8月25日之前)将签字盖章版的专业课考核成绩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在相关的审核中,凡无原始考核材料者,均不承认其学分。

五、缓考、补考与重修

(一)缓考:所有研究生均须按时参加考核,原则上不受理缓考申请。确有特殊情况者,至少提前三天提交书面申请(附件8)。公共课缓考由研究生院审批,专业课缓考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告知任课教师。

(二)补考:课程考核不合格的,随下一级研究生参加该门课程考核。

(三)重修:请假超过总课时1/3、旷课超过总课时1/4的,该门课程须重修。

六、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须合理安排课程考试时间,不得在同一时间段内安排同一批学生进行多门课程考试。

(二)所有课程考试须带研究生证和身份证,考试时研究生证、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检查。

(三)采用课程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学校将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课程论文,采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如某一门课程抽取的论文中有50%以上篇数文字复制比超过30%,则该门课程所有课程论文均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的论文,取消相关研究生该门课程成绩和学分,该门课程重修。对于文字复制比超过60%的,取消相关研究生当年各种奖项参评资格,并对该研究生予以通报批评。

(四)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研究生期末考核工作;要增强考试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对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严肃考核纪律,坚决杜绝作弊、抄袭及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保质保量的完成本次考核工作;凡违反考核纪律的研究生,一律按我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将安排专人进行考核监察,对于出现问题的学院,将根据问题性质,在年终绩效考核时扣减相应分数。

(五)请各单位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和研究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考试和报送考核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王爱丽;电话:6210163(内线60163)。

附件:

1.各学院课程考核安排一览表

2.研究生期末考试命题模板(闭卷、开卷)

3.研究生课程论文考核命题模板

4.研究生课程论文封面

5.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成绩录入说明

6.研究生期末考场情况登记表

7.研究生课程性过程材料清单

8.研究生课程考核缓考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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