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3]5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根据我校《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与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鲁大校发[2012]6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类。每个培养单位奖励推荐名额见《2013年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推荐指标分配表》(附件1)。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1、2013届毕业研究生入学以来的科研成果,研究生为成果的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鲁东大学。
2、成果奖励范围为发表在正式学术刊物的学术论文、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取得专利号的专利、鉴定的科研成果。
3、符合《2013年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基本条件》要求(附件2)。
4、其它参照《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与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文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评审书》(成果若为系列论文,该系列论文在研究内容上必须有密切联系,填报时成果应凝练为统一名称填写),并附支撑材料交本人所在单位。
2、各单位成立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小组,对提出申请的研究生成果进行初审与评选,并将拟推荐成果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培养单位填写《鲁东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推荐一览表》(附件3),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按单位申报限额报研究生处。
四、评审奖励
研究生处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提出拟奖励名单。奖励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奖励。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人需提供申报成果支撑材料,包括:论文、著作、SCI(EI)索引收录证明、技术报告、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等,并将材料装订在“申报评审书”后。
2、支撑材料均需以A4纸打印或复印(原件留学院备查),论文复印件内容包含成果的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及成果全文,专著仅需前3项。
3、《鲁东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评审书》(附件4)、《鲁东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一览表》,以学院为单位整理为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从qq发送。
4、奖励材料必须在2013年6月6日11:30前报送。不在规定时间内或不按要求报送材料者,申报的科研成果学校不予奖励。
联系人:魏华,电话:6672814
附件:1.《2013年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推荐指标分配表》
2.《2013年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基本条件》
3.《鲁东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推荐一览表》
4.《鲁东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评审书》
5.《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评审支撑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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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