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3〕8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几年,我校录取考生为定向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的数量呈上升趋势。为维护研究生教学秩序,切实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进一步加强定向生日常教学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定向生的界定
定向生是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的一种,其目的是为用人单位定向培养所需规格人才。其培养形式及要求与非定向生完全一致,即必须全日制脱产学习,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培养环节并通过考核后,方可毕业。
定向生与非定向生的区别仅在两个方面:一是定向生在跟学校和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后,其人事档案关系可放在原单位。非定向生则必须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二是毕业时,定向生必须按照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工作(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直接派遣至定向单位),定向生如要重新就业或考博必须在征得原单位和我校同意解除定向协议后方可。非定向生则采取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因此,定向生在我校日常教学管理中,并无任何特殊性,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有关要求
通过教学检查以及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反映的情况看,目前,存在着部分定向生缺课率较高,个别学院对定向生的概念模糊,日常教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为此,根据《鲁东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鲁大校发〔2011〕110号),特对定向生日常教学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正确理解定向生的含义,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严格定向生的出勤考核,对于无故缺课的研究生要按照研究生管理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加大考勤力度。公共课由任课教师及研究生处负责不定期考勤。专业课由任课教师及各学院负责考勤,研究生处不定期抽查。凡擅自离校或无故缺课的定向生,一经查实,将按照《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鲁大校发〔2012〕98号)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取消本年度各种评优评奖资格。定向生如受到纪律处分,由学校函告其定向工作单位。
(三)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定向生请病假、事假,时间在两周以内的,由导师同意、学院负责人批准;请假时间在两周以上的,除上述规定外,还需报研究生处批准。请假期满,必须按时销假。定向生原则上不得以单位工作为理由请事假或申请休学。
(四)定向生如确因自身原因无法保证学习时间,不能继续履行定向协议条款的,经原定向单位同意,可申请自动退学。
附件:各单位定向生名单(录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群下载)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