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3〕9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13〕25号)精神和规定,现就我校开展第二届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推荐范围
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对象必须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和要求。
二、推荐名额与程序
(一)本次成果奖申报省里下达给我校4个推荐名额,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公开、公平、公正的推荐出研究生教育教学的精品成果。
(二)如果学院申报数超过1项,请学院进行评审排序,并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将有关材料(一式四份)于11月20日下午4:30之前报送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dyjspy@163.com,过期不再受理。每项推荐成果同时交评审费200元。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
(四)已获得第一届省研究生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三、成果申报材料
(一)《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本申请书请严格按照“填写说明”(附件3第二页)要求填写。
(二)教学成果概述。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成果内容及解决的理论与实际问题、理论与实践方面的主要创新点、实践效果、借鉴及应用推广前景与价值等(4000字至6000字)。拟申报一等奖的同时提供反映该成果概述的视频光盘(8分钟以内)。
(三)反映该教学成果的相关材料。包括:有关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成果,如相关论文、著作等;反映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方面的创新成果,如新的教学方案、教学计划、管理制度、实验室与实践基地材料、教学用书、音像材料等;反映研究生教育创新实施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如申报成果属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范畴的,需同时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报告、《成果鉴定书》(申报省级一等奖的必须提供成果鉴定书)等相关支撑材料。
联系人:贾桂玲,联系电话:6672814。
附件:
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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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生 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