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3]106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3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量核算工作,依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量核算办法》(鲁大校发〔2008〕9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
2013年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由各学院依据《办法》填写《2013年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统计表》(附件1)。表中“课程名称”、“年级”、“授课专业”等按照2013年上半年和2013年下半年各学院全日制研究生课程表填写,表中“课时数”、“课程类型”等按照本专业制订的 “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填写”。补修课程不核算教学工作量。学院承担的学校公共课程需在备注中说明。
二、论文指导工作量核算
2013年全日制研究生论文指导工作量核算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3日,各学院需依据《办法》在统计时间内填写《2013年全日制研究生论文指导工作量核算统计表》(附件2)。各单位外聘人员参加的“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工作不计工作量。
三、专业实习指导工作量核算
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实习指导工作量(只统计校内指导教师)按照每指导1名研究生专业实习计2个工作量核算,各培养单位需按此要求填写《2013年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实习指导工作量核算统计表》(附件3)。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2月23前将研究生培养工作量核算完毕并填写《2013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量核算汇总表》(附件4),同时将有关材料文本(附件1-4)报送至研究生处203室(电子文本请qq发送)。
研究生培养工作量核算是保障教师权益的重要依据,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填写内容符合事实、数据准确并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联系人:魏华,电话:6672814。
附件:1、《2013年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统计表》
2、《2013年全日制研究生论文指导工作量核算统计表》
3、《2013年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实习指导工作量核算统计表》
4、《2013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量核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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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