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拨付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业务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2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14]1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2014年预算安排的意见》(鲁大校发[2014]16号)和《研究生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2011]1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业务费拨付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费的核算

1、2014年研究生业务费学校按理工类每生1600元、文科类每生1200元拨付。研究生处依据《研究生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文件和全日制研究生人数核算了各学院业务费。

2、核算至各学院的“业务费”总金额、“研究生公共管理费”(原硕士点公共业务费)金额、“专业业务费”金额和分拨给各导师名下的“研究生培养费”金额详见《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业务费汇总表》(附件1)、《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业务费一览表》(附件2)。请各学院按照文件和本学院在读研究生数安排专人认真核对各项经费数额,如有出入,请及时联系研究生处核查。

二、业务费的拨付

各学院经费核对无误后,将“研究生公共管理费”卡、“专业业务费”卡(原硕士点公共业务费卡)和各导师的“研究生培养业务费”卡收齐并填写《全日制研究生业务费办理记录单》(附件3)于4月26日前报送研究生处203室。研究生处将核实的经费拨付到经费卡上。新导师的研究生业务费卡由研究生处到财经处办理,并由研究生处发放给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各类经费卡需由持卡人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可书面申请补办,但补办的经费卡只补拨当年经费。

三、业务费的使用、管理

1、各学院需加强对业务费的管理,其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保证经费真正用于研究生培养,不得挪用,其开支范围和使用审批手续等必须按《研究生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文件有关条款进行。

2、研究生指导教师退休后,其经费卡由学院收回交研究生处。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已经全部毕业离校,但研究生培养业务费从未开支的,学校暂停该导师培养业务费的拨付。

3、研究生处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院研究生培养业务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解决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检查情况也将作为年终各学院研究生教育考核指标的参考依据。请各学院将以上通知内容告知各业务费使用负责人及全体导师。

联系人:魏华;联系电话:6672814。

附件:1. 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业务费汇总表

2. 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业务费一览表

3.全日制研究生业务费办理记录单

(附件请到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群下载)

研究生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