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4〕4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学校组织制(修)订了2014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了体现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确保研究生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制订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订范围
本次制订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的范围为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列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各类型硕士研究生2014版培养方案请登陆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二、制订原则
1、大纲应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体现本学科人才培养目标的特点,明确本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注意各课程内容的衔接,有效地进行课程整合,避免彼此间的内容重复,达到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
2、结合研究生教学改革和学科发展的新形势,将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的理念融入人才培养之中,增加新的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努力体现大纲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应用性原则。
3、教学内容应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应在较高层次上讲授本课程的基本理论、最新进展和学科发展前沿,避免与本科阶段的内容重复。学术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应着力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应更加注重学以致用,要加强理论性与应用性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重点培养研究生实践能力和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能力。
4、加强教学方式改革,针对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可采取课堂讲授、讨论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方式,注重培养研究生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要保证课堂讲授的学时,非课堂讲授的内容要做出具体安排,包括内容、形式、学时等。
5、课程应选用适当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教学用书要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国家教育部推荐的“研究生教学用书”,可以根据课程教学的需要自编教学参考书。
三、制订要求
1、组织要求
(1)高度重视大纲的制订工作。课程教学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教学大纲是实施课程教学的基本文件,是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对保证研究生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各相关学院应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高度,高度重视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大纲制订工作落实到位。各学院应成立教学大纲编制和审核工作组,负责大纲制订的全面工作。做到分工到人,责任到人,保证大纲编写的严肃性、准确性。大纲执笔人和审订人对大纲的内容和文字负责,各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对大纲的制订质量负责。
2、程序要求
本次大纲的制订采取分阶段撰写和审核的方式进行。工作程序如下:
(1)课程主讲教师撰写大纲,大纲审订人校对,学院、学校组织审核。
(2)先撰写必修课程的大纲,再撰写选修课程的大纲。
(3)大纲经学校审定后,学院组织将大纲汇编成册。
3、撰写要求
(1)大纲内容包括:课程基本信息、课程简介、教学目的与要求、授课要点、参考文献等(详见附件1)。
(2)大纲由主讲教师撰写。多位教师共同讲授一门课程的需集体研究后撰写。撰写过程中也要注意借鉴兄弟院校相关研究生课程教学经验,并充分征求有关教师的意见。
(3)大纲要求文字清楚,意义明确,术语规范,阐释准确。
(4)大纲文稿的讨论、审核、定稿、汇编等工作由学院负责人组织实施。各学院可采用教师评议、网上互审及交叉审稿等形式,严把大纲规范和质量关。如有必要,各学院可聘请外单位专家对本学院撰写的大纲进行审核。
(5)大纲排版和格式需按附件要求进行。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9月10日前,各学院布置大纲制订工作。
2、9月11日-10月15日,主讲教师撰写必修课程大纲初稿,学院组织审核并提交必修课程大纲初稿。
2、10月16日-10月31日,学校审核必修课程大纲初稿并反馈审核意见,学院根据学校审核意见对大纲做进一步修订;主讲教师撰写选修课程大纲初稿,学院组织审核并提交选修课程大纲初稿。
3、11月1日-11月15日,学校审核选修课程大纲初稿并反馈审核意见,学院根据学校审核意见对大纲做进一步修订。
4、大纲制订工作提前完成的,可先行报送。
5、12月1日前,大纲定稿后各学院汇编、印制并报研究生处。
6、大纲的纸质文本报送研究生处203室,电子文本由研究生工作秘书整理后通过qq传送。
五、其它
1、学校对大纲的审核意见以书面通知形式或其它适当方式反馈至学院或大纲编写人。
2、大纲定稿后的汇编、印制工作届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魏华;联系方式:电话,6672814。
附件:1、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2、各类型研究生培养方案(请登录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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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