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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汇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1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14〕8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期初,学校下发《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工作的通知》(研字〔2014〕49号),组织了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工作。目前,大纲初稿审核工作已经完成。为做好大纲的汇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纲初稿审核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制订共涉及14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的230门余学位课程和550余门选修课程。从大纲审核情况看,绝大多数学院重视大纲的制订工作,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要求,以学科(专业)为单位,集合各学科(专业)精干人员编写了课程大纲,并通过召开专门会议等方式对大纲进行了审核,形成了较为符合各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内容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的教学大纲。

(二)存在问题

在大纲审核工作中也发现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

1、部分大纲执笔人对大纲制订工作未能给予应有的重视,如大纲的格式混乱,教学内容设计不完整,文字表述不够贴切。

2、部分大纲与学校提供的大纲模板符合程度较低,如体例、格式不符,缺少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大纲审订人等。

3、部分大纲主体“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制订过于简略。

4、在职研究生大纲课程内容未按集中授课学时和自学授课学时编写。

5、另有少数课程未制订大纲。

各学院大纲制订有关具体问题详见《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审核情况汇总表》(按学院分发至研究生教学秘书)。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问题整改

1、各学院召开专门会议或以其它适当的方式,对大纲编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正,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大纲进行有效的指导,确定下一步大纲审核及汇编的具体工作安排。

2、大纲执笔人和审订人对大纲的内容和文字负责,各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对本学院大纲的汇编质量负责,学院需安排专人检查大纲编写中的问题是否得到修改。

3、加强大纲文稿的审核。各学院可采用教师评议、互审等形式,严把大纲规范和质量关。

(二)大纲汇编

1、各学院大纲修改、审定、校阅无误后,指定专人将大纲定稿汇编成册(电子版)。

2、大纲按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型分册编印,各学院汇编大纲册数见附件1。

3、各学科(专业)大纲汇编时需附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大纲汇编稿排版格式详见附件2所附模板。

3、12月22日前,各学院将大纲汇编稿电子版qq传送,同时将审核记录表(附件3)报送研究生处203室。

联系人:魏华;电话:6672814。

附件:1.《2014年硕士研究生教学大纲编印册数一览表》

2-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汇编参考模板》

2-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汇编参考模板》

3.《2014年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汇编稿审核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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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录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