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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算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8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14]82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量核算工作,依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量核算办法》(鲁大校发〔2008〕93号,以下简称《办法》)《研究生培养工作量计算办法》(鲁大校发〔2014〕36号,以下简称《新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工作量

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统计。2014年上半年(2013-2014学年第2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按《办法》统计,2014年下半年(2014-2015学年第1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按《新办法》统计,由各学院依据相关文件分别填写《2014年上半年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统计表》(附件1-1)《2014年下半年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统计表》(附件1-2)。表中“课程名称”、“年级”、“授课专业”等按照2014年上半年和2014年下半年各学院全日制研究生课程表填写,表中“课时数”、“课程类型”等按照本专业制订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填写”。补修课程不核算教学工作量。学院承担的学校公共课程需在备注中说明。

二、论文指导工作量

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论文指导工作量核算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20日,涉及的研究生为2011级、2012级、2013级全日制研究生,各学院需依据《办法》在统计时间内填写《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论文指导工作量核算统计表》(附件2)。各单位外聘人员参加的“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工作不计工作量。

另:从2014级开始,全日制研究生论文指导工作量核算依据《新办法》计算,因目前尚未涉及2014级研究生论文指导工作,故今年不予统计。

三、专业实习指导工作量

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实习指导工作量统计的教师为校内指导教师,统计的研究生为2014年毕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和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14年毕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实习指导工作量按每指导1名研究生实习计2个工作量核算,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工作量按《新办法》核算,由各学院分别填写《2014年毕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指导工作量核算统计表》(附件3-1)《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指导工作量核算统计表》(附件3-2)。

四、其它

1.各学院需将本单位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量各项内容汇总,并填写《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量核算汇总表》(附件4)。填写时请注意,附件1-3中的数据总和要与附件4保持一致。学院统计完毕,应将统计结果向本单位所有教师公示。

2.请各学院于12月24日前将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量核算完毕并将附件1-4纸质文本报送至研究生处203室(电子文本qq发送)。

研究生培养工作量核算是保障教师权益的重要依据,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填写内容符合事实、数据准确并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联系人:魏华,电话:6672814

附件:1-1、《2014年上半年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统计表》

1-2、《2014年下半年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统计表》

2、《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论文指导工作量核算统计表》

3-1、《2014年毕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指导工作量核算统计表》

3-2、《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指导工作量核算统计表》

4、《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量核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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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