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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级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9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15〕58号

各有关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

专业实践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要求研究生结合课程学习、实际工作及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在原工作单位开展课程教学、教学设计、教育调查、案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活动。实践教学考核“合格”为通过,计2学分。为做好专业实践工作,依据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职教育硕士本人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在原单位进行实践,并及时对实践工作认真总结,2015年12月15日前需按要求向所在培养学院提交的实践材料如下:

1.学科教学方向研究生提交《鲁东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手册》(附件1)一册,其中教学设计1份,教案至少2份(教案模板见附件2),不少于20分钟的授课光盘1件(光盘及光盘袋以专业领域、学号、姓名命名,例:学科教学(语文)2013210089张三),案例1份(案例内容及要求见附件3)。

2.教育管理方向研究生提交《鲁东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手册》(附件1)一册,其中实践教育调查报告1份(每份调查报告一般不少于3000字,并装订封面,具体内容及要求、封面模板见附件3),案例1份(案例内容及要求见附件3)及其它实践材料。

3.本次实践的考核结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成果选(第三辑)》征集汇编工作进行,具体通知见研字[2015]55号。所报送实践材料将提交“论文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具体要求参照《鲁东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2015年修订)》有关要求执行。

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将实践总结的各项材料填写并整理好,考核时由研究生工作秘书或教育硕士班主任负责接收在职教育硕士的实践材料并负责将实践材料提交考核小组考核。

联系人:程月波,联系电话:6672814

附件: 1.鲁东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手册

2.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教案(模板)

3-1.实践活动教育调查研究报告封面(模板)

3-2.教育调查报告的基本结构及要求

3-3.实践活动案例基本结构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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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生 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