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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7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16〕5号

各有关学院,同等学力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1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考生报名工作

1、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全部工作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并已到我校现场采集指纹信息的人员(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我校“现场采集指纹信息”工作2012年已完成,此次学员可直接用以前账号登陆“信息平台”报名。

2、申请人应于2016年3月8日至3月29日期间登陆“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进行报名。具体操作:用以前申请的登录号登入系统,在“全国统考”下点击“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考试语种必须与我校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特别说明: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硕士学位学员也必须参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所考科目为“政治学或哲学”。

3、我校将在2016年3月30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完成对2016年报考我校全部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4、2016年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方可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8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缴费标准: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

5、5月23日至5月29日,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6、5月29日,全国统考,考生通过指纹验证后方可入场考试。

7、请考生特别注意:如错过以上各时间节点,将不能完成考试报名,不得参加全国考试。

三、其他

1、成绩下达和公布。考生自行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和相关信息。

2、请各有关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相关学员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报名考试(学员联系方式通过qq发送至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

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6672814。

附件:《考试大纲及指南》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