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6〕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6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现将拍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照对象
拍照对象为拟于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即2013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含博士生)及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准备工作
1.指定拍照联系人
各学院安排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一名,按附件1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
2.交费、领取图像采集专用相袋
拍摄、冲印、制作费用每人20元(2寸4张、1寸8张)。请各学院“联系人”携《2016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交费统计表》(附件1)于3月31日下午到研究生院203室交费,同时联系人负责领取 “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专用相袋”(每人一个)。
3.填写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专用相袋
每位研究生认真填写“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专用相袋”上的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得有误(拍照后必须将“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专用相袋”交与拍摄方)。
三、拍照时间、地点
1.时间:4月7日14:15-17:00,各学院具体拍照时间见《2016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拍照时间安排表》(附件2);
2.地点:北区2号办公楼2楼中厅。
四、拍照注意事项
1.着装要求
男生白色衬衣,鲜艳领带;女生浅色衣服(因教育部规定照片背景为蓝色,故勿穿蓝色衣服),发型规整(露出耳部)。
2.各学院联系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照相地点维持秩序。研究生需按拍照时间安排有序排队,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办公和拍照工作正常进行。
3.因故不能到现场拍照的研究生,从即日起可自行至济南北海摄影冲印中心拍照,截止时间为4月30日。请考博士和联系工作的研究生妥善安排时间,按时照相。
北海摄影冲印中心地址:济南市经四路林祥南街1号振华商厦(人民商场)对面,从火车总站乘18路、3路公交到振华商厦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531—86910061,13698631255(司女士)。
收费标准(按营业价收费);营业时间:早8:30至晚6:00。
电子图像采集是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工作的一个必要环节,时间性要求强,错过者将无法补照。各单位务必通知全体毕业研究生按时完成电子图像采集工作。
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6672814。
研字〔2016〕7号附件下载
附件:1. 2016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交费统计表
2. 2016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拍照时间安排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