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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16年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7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16]27号

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鲁东大学关于2016年预算安排的意见》(鲁大校发[2016]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经费拨付事宜通知如下:

1.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经费拨付标准为每生350元。

2.实践教学经费主要用于校外指导教师劳务费、研究生往返实践单位交通费、住宿费、资料费等。校外指导教师劳务费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3.实践教学经费由各学院指定专人管理,统筹使用。实践教学经费要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计划开支、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经费用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工作。

4.“经费卡”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能补办。建议学院自行建立经费报销明细,内容包括经费使用人,报销细目等。

5.请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将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经费卡于5月24日(周二)上午11:00前报送研究生院203室,以便及时拨付经费。尚无经费卡的学院(请电话确认)由研究生院至财经处办理,并由研究生院发放给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联系人:程月波;电话:6672814

附件:《鲁东大学2016年度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经费拨付明细表(拨学院)》(请到鲁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群下载)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