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6〕74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指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制定的本人修读课程及必修环节的学习计划,包括本人在入学后1~2(3)年的课程学习阶段应修读的所有课程、学位论文计划、学术活动计划、实践计划(包括社会实践、教学实践)等,用于导师指导和规范研究生本人的学习。
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由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定。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研究生导师,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的相关内容,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出适合研究生全面发展的个人培养计划。
三、研究生导师制定培养计划需填写《鲁东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附件1),填写该表前请各位导师认真阅读填写说明,表中内容填写应规范、准确,不得漏填,以免造成计划不完整。
四、《鲁东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计划”必须由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并从系统中打印出“鲁东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表”,再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装订到“个人培养计划”的指定位置上。“课程学习计划”提交和打印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参见附件2。
五、研究生登录“系统”选择本人的指导教师,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择第一指导教师。研究生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审核研究生提交的个人培养计划,否则研究生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网上选课”培养环节。指导教师审核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参见附件2。
六、每位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完成后,各学院应进行审核,审核时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是否按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
2、按方向设置的课程是否按方向要求选择;
3、是否满足本专业最低学分要求;
4、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是否填写了补修课程。
七、时间安排及材料保管、报送: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需在11月9日前完成,之后将进行“研究生网上选课工作”,请各学院按时完成。
2、《鲁东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需以A4纸型打印,由学院妥善保存,并按专业报送“个人培养计划”样表1份。样表包括书面文本及电子文本,书面文本报送复印件即可,电子文本需qq传送。
八、“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完成后,学院还需及时组织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将“个人培养计划”中的有关内容填写在《研究生培养手册》中。
联系人:魏老师;电话,6672814。
附件:1.《鲁东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2.《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提交、打印注意事项》
3-1.《2016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
3-2.《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