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6〕8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考核
(一)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和自然辨证法概论等课程按任课教师安排进行考核,请全体研究生按任课教师要求、按时提交考核材料。
(二)研究生英语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的考核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研究生英语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上午8:30-10:0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考核方式为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下午14:30-16:30。具体考场安排见附件1,请外国语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1)报送监考教师名单:由于考场集中,考生人数较多,每个考场至少报送2名监考教师(附件2)。
(2)做好试题的命制与印刷工作:考试试卷由任课教师命题(模版见附件3),外国语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试题的接收与印刷。印刷好的试题应按考场及研究生类型进行封装,密封后由学院指定人员带往考场,试题袋封面请注明考试科目名称及试题数量。
二、专业课考核
(一)考核安排
专业课程的考核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请各学院于12月29日前报送专业课考试安排(附件4)。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必修课程(学位课程)必须考试,选修课程(非学位课程)可以考试也可以考查。根据课程特点,可以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课程论文等考核方式。
(三)命题要求
研究生课程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考核,命题格式参见附件3、附件5。
三、阅卷、成绩登记和考核材料的保管
(一)阅卷:以试卷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阅卷工作,并提交课程考核成绩单;以课程论文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假期完成论文阅卷工作,评阅要严格、规范,应写出书面评语,评定成绩,并签名确认(参见附件6),于开学时提交课程考核成绩单。
(二)成绩登记:阅卷完毕,任课教师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成绩并提交,打印一式两份成绩单,签字后(成绩录入和打印方法见附件7)连同试卷或课程论文报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三)考核材料的保管:研究生教学秘书收齐考核材料后,将《鲁东大学研究生成绩报告单》于下学期开学初(3月8日之前)报研究生院。其它考试材料应妥善保管5年,以备在研究生中期筛选、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点评估等工作中使用。在相关的审核中,凡无原始考核材料者,均不承认其学分。
四、缓考、补考与重修
(一)缓考:所有研究生均须按时参加考核,原则上不受理缓考申请。确有特殊情况者,至少提前三天提交书面申请(参见附件8),公共课缓考由研究生院审批,专业课缓考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告知任课教师。
(二)补考:课程考试不合格的随下一级研究生参加该门课程考试,或在中期筛选考核前参加研究生院或学院组织的补考。
(三)重修:课时不足,即请假超过总课时的1/3、旷课超过总课时的1/4,该门课程须重修。
五、注意事项
(一)专业课课程考试时间要避免与公共课考试时间发生冲突,凡有冲突者优先安排公共课考试。
(二)所有课程考试须带研究生证和身份证,考试时研究生证和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检查。
(三)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研究生期末考核工作;要增强考试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对研究生的诚信教育,严肃考核纪律,坚决杜绝作弊、抄袭现象发生,保质保量的完成本次考核工作;凡违反考核纪律的研究生,一律按我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请各单位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和研究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考试和报送考核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程月波;电话:6672814。
研字〔2016〕87号附件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一览表
2.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监考教师信息一览表
3.研究生期末考核闭卷考试试题模板
4.各学院专业课考试安排一览表
5.研究生课程论文考核命题模板
6.研究生课程论文封面
7.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成绩录入说明
8.研究生课程考核缓考申请表
研 究 生 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