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提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相关素材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3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17〕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学位授予单位及时公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信息,定期发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促进培养单位质量自律,加强质量预警,接受社会监督。

研究生院已根据上级要求,编制了《鲁东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2015年)》,制定了《鲁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标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3月16日前协助提供2016年度有关素材及数据:

1.研究生培养特色及改革案例

2.研究生毕业及就业状况

3.研究生论文发表、科研获奖及社会服务情况

4、国际交流与合作情况

5、留学生情况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6672814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