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7〕28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学校近期组织了新一轮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目前,培养方案汇编稿已经完成。为了确保培养方案制(修)订质量,根据工作进度,现将培养方案汇编稿核对及征求意见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方案
各学院指定专人(一般为方案的撰写人)对本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汇编稿进行认真核对,核对的内容为:
1.方案内容的文字表述是否准确,语句是否通顺;
2.方案课程信息是否准确,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类别、学时、学分、授课方式、考核方式及开课学期等信息。
3.方案内容是否有违背现行政策规定要求的表述,是否有低于学校现行学位标准的要求等。
4.方案文稿格式是否严谨、规范。
二、征求意见
1、各学院以适当方式组织本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和有关研究生管理人员对方案汇编稿进一步讨论,征求修改意见。
2、根据国家研究生教育最新政策精神、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及同类高校的培养经验,为保证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拟将我校6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由2年调整为3年。学制调整后,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弹性学制管理细则,对于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提出申请提前毕业和申请相应学位。请各学院是否同意调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给出明确意见并说明理由。
3、各学院征求的方案修改意见请一并填写至《2017版研究生培养方案汇编稿核对及征求意见汇总表》中。
三、其它
1、各学院对培养方案核对信息时,可直接在培养方案汇编稿书面文本上修改(需由修改人签字)。方案汇编文稿见附件1,各学院可自行下载打印。
2、各学院须在5月31日16:00前将核对并征求意见后的培养方案汇编稿由学院负责人、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研究生导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203室(附件2装订至方案汇编文稿首页前)。
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6672814。
附件:1、2017版研究生培养方案汇编版电子文稿
2、2017版研究生培养方案汇编稿核对及征求意见汇总表
(附件请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群下载)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