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7〕51号
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要的教学环节,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做好我校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教学工作,依据《鲁东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14〕32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教学的组织工作
1.请各培养单位依据《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规范(试行)》(研字〔2017〕50号)组织开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教学工作,并填写《鲁东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审核登记表》(附件1)。
2.研究生实践前,各培养学院需集中动员,加强研究生的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并要求参加实践的研究生签订《鲁东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外出实践(实习)承诺书》(附件2)。
3.研究生在实践期间需认真填写“实践计划”、“实践记录”、“实践登记”、“实践总结”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专业实践)手册》(附件4)所要求的材料。
二、材料报送
1.各学院需在7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附件1-3。
2.实践教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做好实践教学材料的整理、汇总、登记、装订、存档及材料的上报等工作。需报送材料为:
(1)实践教学成绩单(纸质版)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附件4)样本两份;
(3)参加实践研究生的部分照片,包括授课照片、实践动员会照片、实践总结会照片、实践单位座谈会照片等,每类照片报送1-3张,后三类照片一般应有文字说明,如“XX专业研究生实践动员会”。
实践材料报送研究生院203室,电子文本通过qq传送。
3.学院留存的实践考核材料应妥善保管(至少三年),以备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之用。
联系人,程月波;联系电话,6672814。
研字〔2017〕51号附件
附件:1.《鲁东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审核登记表》
2.《鲁东大学研究生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聘任协议书》
3.《鲁东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外出实践(实习)承诺书》
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专业实践)手册》
5.《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实施细则》
6.《实践教学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7.《鲁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总结及考核评价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