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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课程授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5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17〕74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公共课程“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授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班及授课教师

理科班:课程表中的“自然辩证法概论1班、2班”及体育硕士,授课教师为我校学报刘军深教授。

文科班:课程表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3班、4班”,授课教师为我校学报安忠义教授。

二、授课时间、地点

授课时间:

理科班:2017年11月5日(周日)8:00~12:00 14:00~17:00;授课地点:北区5号教学楼104(多媒体教室)。

文科班:2017年11月5日(周日)8:00~12:00 14:00~17:00;授课地点:北区5号教学楼204(多媒体教室)。

三、要求

1、“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课程为学位公共课程,0.5个学分,考核方式为随堂考试,要求研究生必须上课,缺课的研究生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学校每年只开设一次,重修或补修只能随同下一年级的研究生修读。

2、因故不能修课的研究生必须附书面请假材料报研究生院203室备案。

3、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务必通知到本学院每名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6级因休学等特殊原因未修读该课程的研究生),确保其按时到课。

4、如有非全日制研究生参加本次课程补修和考试,需统计学号、姓名、学院、专业等信息qq发送研究生院培养科,以便安排授课和登录成绩。

5、上课及考试要求。研究生上课及考试时需携带本人研究生证或校园卡。研究生必须上课,方能参加考试。学校将以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上课和考试情况。研究生不得找人代替听课和考试,如有找代替听课或考试者,取消其考试成绩,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其严肃处理。

联系人:魏老师,电话6672814。

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