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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18年全日制研究生业务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9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18〕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2018年预算工作和《研究生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2011]1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全日制研究生业务费拨付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费的核算

1、2018年研究生业务费学校按理工类每生2400元、文科类每生2000元拨付。研究生院依据《研究生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全日制研究生人数核算了各学院业务费。

2、核算至各学院的“业务费”总金额、“研究生公共管理费”金额、“专业业务费”金额和分拨至各导师名下的“研究生培养费”金额详见《2018年全日制研究生业务费一览表》(附件1)、《2018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费一览表》(附件2)。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认真核对各项经费数额。研究生导师指导的学生数(延期毕业的不计)及培养费总金额,要逐人认真核对,审核无问题请在附件2备注栏中签字确认(如导师有特殊情况可委托研究生工作秘书代签)。如有出入,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工作人员核查。

二、业务费的拨付

1、各学院研究生业务费核对无误后,请将签字确认后的《2018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费一览表》(附件2)于1月22日前报送研究生院203室。

2、研究生院将核实的经费汇总后报财经处,由财经处拨付经费到指定账户上。

三、业务费的使用、管理

1、研究生业务费实行分类管理,即“公共管理费”及“专业业务费”列为一类,经费划拨在学院账户上,由院长或其指定的专人负责预约报销。“研究生培养费”列为一类,按导师建立经费使用账户,由导师负责预约报销。

2、全日制研究生的论文评审费用(外审,500元/2篇)需从导师名下的“研究生培养费”列支,请导师统筹安排使用。

3、兼职导师名下的“研究生培养费”划拨至学院账户上,由学院负责管理。

4、各学院需加强对研究生业务费的管理,其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保证经费真正用于研究生培养,不得挪用,其开支范围和使用审批手续必须按《研究生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文件有关条款进行。各类经费具体报销事宜执行学校财经制度。

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6672814。

附件:1.《2018年全日制研究生业务费汇总表》

2.《2018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费拨付统计表(核对签字)》

(附件请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群下载)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