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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2    作者:     来源:     点击:

研字〔2018〕1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8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现将拍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照对象

拍照对象为拟于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即2015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含博士生)、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17年延期毕业未拍照的研究生。

二、准备工作

1.指定拍照联系人

各学院安排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一名,按附件1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

2.交费、领取图像采集专用相袋

拍摄、冲印、制作费用每人20元(2寸4张、1寸8张)。请各学院“联系人”携《2018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交费统计表》(附件1)于4月6日上午到研究生院203室交费(自行去济南照相的不用在学校交费),同时联系人负责领取 “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专用相袋”(每人一个),并组织填写照相袋相关信息。

3.填写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专用相袋

每位研究生认真填写“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专用相袋”上的信息(顺序号照相时填写),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得有误。(拍照后须将“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专用相袋”交与拍摄方)。

三、拍照时间、地点

1.时间:4月12日14:10-17:00,各学院具体拍照时间见《2018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拍照时间安排表》(附件2);

2.地点:研究生公寓1楼研究生会办公室。

四、拍照注意事项

1.着装要求

男生白色衬衣,鲜艳领带;女生浅色衣服(因教育部规定照片背景为蓝色,故勿穿蓝色衣服),发型规整(露出耳部)。

2.各学院联系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照相地点维持秩序。研究生需按拍照时间安排有序排队,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办公和拍照工作正常进行。

3.因故不能到现场拍照的研究生,从即日起可自行至济南北海摄影冲印中心拍照,截止时间为5月10日。请考博士和联系工作的研究生妥善安排时间,按时照相。

北海摄影冲印中心地址:济南市经四路林祥南街1号振华商厦(人民商场)对面,从火车总站乘18路、3路、43路公交到振华商厦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531—86910061,13698631255(司女士)。

收费标准(按营业价收费);营业时间:早8:30至晚6:00。

电子图像采集是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工作的一个必要环节,时间性要求强,错过者将无法补照。各单位务必通知全体毕业研究生按时完成电子图像采集工作。

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6672814。

研字〔2018〕10号附件

附件:1. 2018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交费统计表

2. 2018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拍照时间安排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