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8〕81号
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六月份,学校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集中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研字〔2018〕40号),布置了我校2017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集中实践教学工作。为做好实践教学考核、实践教学考核成绩录入、实践材料报送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教学考核
实践教学考核按“研字〔2018〕40号”通知相关要求进行。
二、考核成绩录入
学院提交《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考核成绩汇总表》,研究生需在12月25日前(系统仅开一周,25日后关闭),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选择相应的实践课程(见本专业教学计划和研究生选课系统,顺次点击培养管理→学生网上选课→在相应实践课程名称后点击选课),研究生院审核后集中录入考核成绩。
三、实践材料报送
1.各学院需报送的材料:
①《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考核成绩汇总表》。
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每个专业领域提交1册有代表性的样册复印件,原件学院存档。
③影像资料。参加实践研究生的部分照片,包括授课照片、实践动员会照片、实践总结会照片、实践单位座谈会照片等,每类照片报送1-3张,照片应有文字说明,如“XX专业研究生实践动员会”。照片较多的刻成光盘报送。讲课视频刻录成光盘由学院妥善保管。
2.报送材料要求:
①报送学校的实践材料必须保证材料的有序、干净、整洁、内容详实,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退回整改并进行通报。
②学院留存的实践考核材料应妥善保管(至少三年),以备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之用。
3.有关实践教学考核表格、实践教学手册等材料见“研字〔2018〕40号”通知和相关附件。
四、时间安排
研究生实践已经全部结束的学院需在12月27日前完成实践考核工作,并及时报送实践材料。因特殊情况研究生实践仍在进行中的学院,实践教学考核工作最迟应在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并按本通知要求报送相关实践材料。
书面料材料报送地点:研究生院203室。电子文本通过qq传送。
联系人:程月波;联系电话,6672814。
研字〔2018〕81号附件
附件: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考核成绩汇总表
2.《关于做好2017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集中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研字〔2018〕40号)
附件网址:http://www.grad.ldu.edu.cn/shownews.asp?newsid=2852
研 究 生 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